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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 黑木耳代料地栽生产技术规程》 编制说明
吉林省地方标准
《绿色食品 黑木耳代料地栽生产技术规程》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下发的《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吉林省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计划项目名称《绿色食品 黑木耳代料地栽生产技术规程》,计划编号DBXM195-2019,该标准修订后代替 DB22/T 1128-2018)。
(二)修订单位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吉林省蛟河市黄松甸食药用菌协会、吉林市汇丰科技有限公司。
二、制(修)订标准的必要性、目的和意义
(一)背景
2017年,吉林省代料地栽黑木耳规模已经超过30亿袋,经济收入超过70亿元,农户经济效益达到30亿元以上。吉林省以生态环境好、海拔高度适中、气候冷凉、昼夜温差大、长白山野生黑木耳品种质量好、栽培技术领先等优势栽培的黑木耳在国内质量最佳。2010年,蛟河市“黄松甸黑木耳”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总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5年,汪清县“汪清黑木耳”获农业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7年末,吉林省园艺特产协会申报的“吉林长白山黑木耳”覆盖全省25个县(市、区)97个乡镇,保护黑木耳产量903138 吨。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省黑木耳代料地栽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盲目扩大规模导致产品质量下降影响了菌农的效益
随着黑木耳栽培户栽培规模不断扩大,喷灌设备的不断更新,黑木耳栽培规模已从过去的平均3万袋 ~ 5万袋/户提高到8 万袋~ 10万袋/户,栽培户的栽培规模都在扩大,导致出耳管理粗放,黑木耳栽培效益下降。我省栽培黑木耳范围不断扩大,已经从山区向丘陵地带蔓延,即从吉林地区、延边地区、通化地区、白山地区和长白山区延伸到辽源地区、四平地区、长春地区,丘陵地区的原材料、气候条件、地面湿度以及昼夜温差等严重影响黑木耳的产品质量,黑木耳市场价格低,丘陵地区黑木耳栽培户因此每年损失达1000万元以上。
2、消费市场影响了我省黑木耳栽培品种的选择
黑木耳主产于北方,但是今年南方人对黑木耳亲来度倍增,受多年食用毛木耳的影响,南方人喜欢食用少筋或光板的黑木耳。消费者已从朵状黑木耳过渡到单片黑木耳,并且从大筋品种向半筋和少筋品种过渡,而黑木耳栽培户还不完全了解消费市场的变化,少筋品种比大筋品种市场价格高出10 元/kg ~ 15元/kg,2017年黑木耳栽培户栽培的大筋黑木耳价格最低达41元/kg,而半筋和少筋黑木耳价格最低在55元/kg,2017年因品种选择使栽培户减少收入近2亿元。
3、原料涨价导致成本上涨
国家禁止对东北及内蒙古地区林木商业采伐,导致木屑价格上涨,栽培成本提高,2016 ~ 2017年,木屑最低价格850元/吨,最高达1050元/吨,木屑价格比2004年提高450元/吨,所以,需要规范黑木耳栽培技术,利用其他原料代替部分木屑,降低生产成本。
4、为降低生产成本导致生产技术不规范
过去栽培容器规格17 cm×33 cm×0.004 cm,提高到现在的 16.5 cm ×(35 cm ~ 40 cm)×0.004 cm,装料量从0.4 kg/袋提高到0.65 kg/袋,原来的4000 kg料制1万个栽培袋,现在制 6000个栽培袋,从容器、菌种量、人工、占地等方面大大节约了成本。其次是小孔出耳,菌袋摆放间距减小、单位面积菌袋摆放密度增加,导致出耳条件难以保证。
5、灾害性气候条件导致的干品品质下降
近几年吉林省出耳季节都遇到过恶劣的气候条件(如低温、高温、干旱、洪水等),严重破坏了黑木耳适宜生长条件,导致黑木耳产品质量差、价格低等,降低了菌农的收入,严重影响其生产的积极性。
(三)制修订标准的意义
吉林省黑木耳产业成为食用菌的主导产业,近10年黑木耳每年 20 亿袋规模基础上还以 3~5 亿袋/年的速度上升,其中有2/3的黑木耳菌袋为代料地栽模式。2018年吉林省栽培黑木耳40亿袋,按2/3的数量为地栽计算,有24亿袋为地栽。
随着吉林省黑木耳产业的发展,栽培规模的扩大,半工厂化、工厂化的菌袋生产模式在逐渐代替作坊式生产,栽培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更新。原文件DB22/T 1128—2018 《绿色食品 黑木耳代料地栽生产技术规程》在2020年标准复查与清理时,国家规定各地方不允许制修订“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方面的标准,经与吉林省农产品质量中心、标准管理部门及多方征求意见后,预计对2年前修订的DB22/T 1128—2018 《绿色食品 黑木耳代料地栽生产技术规程》进行修订,将标准名称中的“绿色食品”修改为“优质安全”,同时进一步修改主要技术指标及参数,使该文件更为具有规范性、可操作性,及时指导耳农进行技术革新,保证吉林省黑木耳产品的优质安全。该文件的修订将有助于黑木耳产业技术规程的统一,促进吉林黑木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修订过程
(一)预研阶段
2015年~ 2019年间,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食用菌团队,在承担国家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高产优质黑木耳‘F-1、吉耳1号’集约化生产技术示范”的基础上,经过进一步的调研、试验验证和生产试验、示范,对原文件进行大幅度修改,增加了“生产流程”一章,预计对DB22/T 1128—2018 《绿色食品 黑木耳代料地栽生产技术规程》进行修订。
(二)立项阶段
在标准复查和清理过程中,原标准名称为“绿色食品 黑木耳代料地栽生产技术规程”,国家规定各地方不可以进行“绿色食品”或“无公害农产品”等方面制订标准,2018年经省审查过的《DB22/T 1128—2018绿色食品 黑木耳代料地栽生产技术规程》未成功备案。后经多方征求意见预计对《DB22/T 1128—2018绿色食品 黑木耳代料地栽生产技术规程》进行修订,预计修订为《优质安全 黑木耳代料地栽生产技术规程》。项目组于2020年9月申报,2019年12月经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批准立项。
(三)修订起草阶段
2019年12月立项后,即刻成立了以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为主的标准修订小组,小组成员及分工见表1。
表1 项目参加人在标准编写过程中所承担的工作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学历 |
工作单位 |
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
1 |
唐玉琴 |
教授 |
硕士 |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
总体协调、组织编写及修改 |
2 |
赵义涛 |
讲师 |
硕士 |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
试验验证、标准编写及修改 |
3 |
徐济责 |
讲师 |
博士 |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
收集资料、试验验证、英文翻译 |
4 |
曹维生 |
秘书长 |
大专 |
吉林省蛟河市黄松甸食药用菌协会 |
收集资料、试验验证、标准修改 |
5 |
于汇 |
高级农艺师 |
大专 |
吉林市菌草堂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收集资料、试验验证、标准修改 |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标准修订小组,开展黑木耳标准化栽培技术及菌种选育与生产研究方面已有 20 多年的历史,主持并顺利完成国家科技部、吉林省科技厅、吉林省教育厅等食药用菌菌种选育、标准化栽培等多个科研项目,并在吉林、黑龙江、辽宁的多家食药用菌菌种生产企业及研究所进行过技术指导,并建立栽多个栽培试验基地,具有完备的试验场地、设备等试验条件。标准修订小组成员通过总结多年的工作经验,结合大量的试验验证及调研资料,认真查阅和学习标准修订的有关文件,通过参加标准宣贯培训,对于标准的格式、内容、术语表达方式进行了深入学习,严格遵循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所规定的标准编写要求和格式修订了《绿色食品 黑木耳代料地栽技术规程》,形成文件讨论稿。文件中的技术指标是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的,标准修订小组成员对文件讨论稿进行多次修改,于2020年10月形成了本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意见阶段
征求意见过程中遵循民主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在 2020年10月1日至12 月10日期间进行了线下征求意见。广泛征求了吉林农业大学农学院、吉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延边大学农学院、吉林省标准研究院、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蛟河市黄松甸镇吉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汪清县天桥岭镇政府、汪清县桃源小木耳实业公司、吉林市恒智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市胜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吉林达亿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市飞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市菌之梦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来自教学、科研、推广、管理、标准化等方面的 13 家单位的 15位专家的意见。线下专家提出了52条修改意见,其中46条采纳、1 条部分采纳、5 条未采纳。目前线下专家的相关信息及反馈意见被采纳情况统计见表 2, 5 条未采纳意见的理由见表3,本文件还要进行网上征求意见。
表2 专家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姓名 |
专家所在单位 |
部分采纳 |
采纳 |
未采纳 |
1 |
刘晓龙 |
吉林农业大学农学院 |
0 |
3 |
0 |
2 |
姚方杰 |
吉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
0 |
3 |
0 |
3 |
张友民 |
吉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
0 |
3 |
0 |
4 |
许广波 |
延边大学农学院 |
0 |
4 |
3 |
5 |
矫 珑 |
吉林省标准研究院 |
0 |
4 |
0 |
6 |
鞠丽荣 |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0 |
21 |
0 |
7 |
钟洪国 |
汪清县天桥岭镇政府 |
0 |
1 |
0 |
8 |
王铁柱 |
汪清县桃源小木耳实业公司 |
0 |
1 |
0 |
9 |
原忠礼 |
蛟河市吉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0 |
2 |
0 |
10 |
王秀艳 |
蛟河市吉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0 |
2 |
0 |
11 |
陈宝仁 |
吉林市飞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0 |
0 |
1 |
12 |
杨 辉 |
吉林达亿科技有限公司 |
0 |
1 |
0 |
13 |
刘 英 |
吉林市恒智科技有限公司 |
0 |
1 |
0 |
14 |
朱 波 |
吉林市胜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 |
0 |
0 |
15 |
乔万强 |
吉林市菌之梦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
0 |
0 |
1 |
小计 |
1 |
46 |
5 |
||
合计 |
52 |
表3 线下专家意见未采纳的理由
序号 |
姓名 |
专家所在单位 |
意见内容 |
未采纳理由 |
1 |
许广波 |
延边大学农学院 |
3.2 建议修改为“栽培袋或木段” |
与生产实际不符 |
2 |
许广波 |
延边大学农学院 |
5.2.2建议修改为“菌龄适宜” |
2018版就是“菌龄适宜” |
3 |
许广波 |
延边大学农学院 |
6.2.2 建议“是不是不用预湿?” |
与生产实践不符 |
4 |
陈宝仁 |
吉林市飞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6.2 建增加配料环节 |
2018版中有配料环节 |
5 |
乔万强 |
吉林市菌之梦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
3.1 建议“木屑菌种”修改为“颗粒菌种”更为准确 |
与[GB/T 12728-2006,定义 2.5.25]不符 |
在此基础上,文件修订小组对线下、线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汇总,并对文件进行了认真的修改,最终形成了《绿色食品 黑木耳代料地栽生产技术规程》送审稿。文件修订小组将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认真并细致的汇总,如所有专家对本文件的内容无异议、无重大分歧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认真修改形成了《绿色食品 黑木耳代料地栽生产技术规程》送审稿。经本单位相关管理部门审批、盖章,送至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初审,初审通过后,按照要求积极筹备标准审定会。
(五)审查阶段
审查会情况。
(六)报批阶段
报批情况
四、制(修)订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本文件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和标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无与本文件有冲突、矛盾和相关的强制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具备协调一致性。
(一)本文件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标准内容。
(二)以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食用菌团队多年开展的优质安全黑木耳生产研究与推广的相关试验数据及实践经验作为编制依据。
五、主要条款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试验验证的论述
(一)修改标准名称
本文件原名称为《绿色食品 黑木耳代料地栽生产技术规程》,预计修改为《优质安全 黑木耳代料地栽生产技术规程》,因原文件名称中有“绿色食品”字样,因此国家不予备案,经多方征求意见将“绿色食品”修改为“优质安全”,根据黑木耳产业的发展和耳农的需求,再充实一些新的内容,如增加了“生产流程”一章。
(二)标准主要内容的修改和增添
采纳了吉林省标准研究院矫珑和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鞠丽荣等老师的意见,修改了前言内容,本文件的修订稿中除增加了“生产流程”一章外,修改了第八章的标题,见2018版的“8”,采纳了吉林农业大学姚方杰、张爱民和吉林省标准研究院矫珑等老师的意见,将文件中 “min”和“h”修改为“分钟”和“小时”;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的“菌种贮藏”,增加了“地栽”,见2018 版的“3.2”;修改了产地环境中的部分内容,见 2018 版的“4.1、4.2”;修改了投入品管理的部分内容,见 2018 版的“5.1、5.2.1、5.3.1”;修改了栽培管理的部分内容,见 2018 版的“6.1、6.2.2、6.3、6.4、6.5.3、6.6.1、6.7.1.1、6.7.2.2”;修改了采收中章标题和条标题及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见 2018 版的“8、8.1、8.2、8.3”;修改了包装储运中的部分内容,见 2018 版的“9.1、9.2”;修改了记录与档案的语言描述,见 2018 版的“10 记录与档案”。
(三)文件修订主要内容说明(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
1、修改了2018版的4.1、4.2:
(1)采纳了延边大学许广波教授的意见,将2018版4.1中的“出耳场地与农作物间隔达到安全距离,避免化学农药及除草剂飘移危害”修改为“出耳场地与农作物间距达到 20 m 以上,避免因飘逸造成的农药残留”。
(2)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给出的规,将2018版4.2中的“按”修改为“遵守”。
2、修改了或删除了2018版中的5.1、5.2.1、5.3.1 b):
(1)根据附录中的配方和目前生产实际情况,将“杂木屑”修改为“硬杂木屑”,增加了稻壳粉和豆粕粉;
(2)根据吉林省食药用菌品种登记的相关规定,删除了“审(认)定或备案的品种”;
(3)采纳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鞠丽荣老师的修改意见,删除了“或农药临时登记证的农药”。
3、修改了2018版中的“6.1、6.2.2、6.3、6.4、6.5.3、6.6.1、6.7.1.1、6.7.2.2”:
(1)采纳了吉林农业大学农学院刘晓龙老师的意见,将“4 月上旬~6 月下旬出耳管理,优质菌袋可以出耳至 9月下旬”修改为“4 月上旬~9 月下旬出耳管理”;
(2)采纳了延边大学农学院许广波老师的意见,将“将所有原料混半均匀”更正为“将所有原料混拌均匀”;
(3)依据2018-2020年的实践调研和黄松甸食药用菌协会会长曹维生的意见,将“选择 16.5 cm×(35 cm~40 cm)× 0.045 cm 的聚丙烯或低压聚乙烯折角袋,采用装袋机装袋,装料高度 20 cm~24 cm,每袋湿重 1.3 kg ~1.5 kg”修改为“选择 16.2 ㎝× 35 ㎝(36 ㎝ 或 38 ㎝)× 0.004 ㎝ 的聚丙烯或聚乙烯折角袋,每袋装干料 0.5 ㎏~0.55 ㎏,装袋后料袋高为 20 ㎝~22 ㎝、湿重为 1.2 ㎏~1.3㎏”;
(4)采纳了吉林农业大学农学院刘晓龙老师和吉林达亿科技有限公司杨辉的意见,将“根据栽培袋材质选择高压或常压灭菌,高压灭菌应排净冷空气后温度达到 121 ℃ 保持 2 小时后自然冷却。常压灭菌应在 4 小时~6 小时内温度达到 100 ℃,并保持 10 小时 ~12 小时”修改为“根据栽培袋材质选择高压蒸汽灭菌或常压蒸汽灭菌,常压蒸汽灭菌应在 2 小时内达到 100℃ 并保持 8 小时~10 小时,高压灭菌应按照设备生产厂家要求进行操作,灭菌结束后自然冷却”;
(5)采纳了蛟河市吉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忠礼和王秀艳的意见,将“用无菌镊子夹取(或戴无菌手套的手拿) 1 根(片)枝条菌种插入料袋接种穴内”修改为“用戴无菌手套的手拿 1 根(片)~2根(片)枝条菌种插入料袋种穴内”;
(6)采纳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鞠丽荣老师的修改意见,将“使用农药应符合 NY/T 393 要求”修改为“选用药物应符合 NY/T 393 和 NY/T 1276 的规定”;
(7)依据2018-2020年的实践调研和黄松甸食药用菌协会会长曹维生的意见,将“每袋开 200 个~220 个小孔”修改为“每袋开 220 个~280 个微孔”;
(8)采纳了汪清县桃源小木耳实业公司王铁柱的意见,增加了“春耳日平均气温稳定在 15 ℃ 以上时开始上畦摆袋”。
4、修改了2018版中第八章的章标题和条标题及“8.1、8.2、8.3”中的部分内容:
(1)采纳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鞠丽荣老师的意见,将章标题“ 采收”修改为“ 采收与晾晒”,条标题“时期”和“方法”修改为“采收时期”和“采收方法”;
(2)采纳了蛟河市吉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忠礼和王秀艳的意见,将“当耳片充分展开、颜色淡黑褐色、边缘开始出现波浪状且基部收缩变细时及时采收”修改为“当耳片长泾达 5 ㎝ 以上、颜色淡黑褐色、边缘开始出现波浪状且基部收缩变细时及时采收”;
(3)依据2018-2020年的实践调研情况,将“一手握住菌袋在容器上方,另一手将耳片采下放入容器内”修改为“将容器放在畦间作业道上,一只手用专用叉子固定菌袋在容器上方,另一手将耳片采下”;
(4)依据2018-2020年的实践调研情况,将“2 天后当耳片表面无水再翻动,以免形成拳耳”修改为“2 天后当耳片表面失水后再用专用耙子翻动,以免形成拳耳”。
5、修改了 2018 版的“9.1”的条标题及“9.1、9.2”的部分内容:
(1)采纳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鞠丽荣老师的意见,将“9.1 包装、标识”修改为“10.1 包装”;
(2)采纳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鞠丽荣老师的意见,将“9.1 包装、标识”修改为“10.1 包装”,将“应符合 NY/T 658 要求外,并印有防潮标记”修改为“应符合 NY/T 658—2015 中9.2 的规定”;
(3)采纳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鞠丽荣老师的意见,将“应符合 NY/T 1056 要求”修改为“应符合 NY/T 1056—2006 中 3.1、3.2 的规定”。
6、修改了 2018 版的“10 记录与档案”:
采纳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鞠丽荣老师的意见,将“生产者应对各生产环节进行有效记录,建立生产档案,及时归档。档案内容应包括:菌种、培养料等投入品购买与使用记录,栽培管理,病虫害发生与防治记录,采收记录,贮藏、运输记录等。档案至少保存三年”修改为“在绿色食品 黑木耳代料地栽生产过程中,栽培户应对各环节进行有效记录,建立生产管理档案。完整的档案内容应包括:栽培料来源、栽培料数量与配方、菌种来源和名称、栽培管理记录、病虫害发生与防治情况、生长期、产量、质量等。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依据和结果
本文件线下征求的反馈意见中,无重大分歧意见。
七、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说明采标程度,以及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1、采用国际或国外标准情况
未采用国际和国外标准。
2、与国内外同类标准对比情况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尚未查询到有关优质安全黑木耳代料地栽方面的国外标准。本标准编写格式及内容参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规定,结合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 658—2015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NY/T 1056—200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进行编写。在多年科学研究基础上,进行试验验证,广泛征求了相关专家的意见,得到的技术指标合理、先进、可操作性强,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八、贯彻标准的措施建议(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实施方案等内容)
(一)技术措施
拟采用本文件的优质安全黑木耳代料地栽的菌农、合作社、种植大户及工厂化生产企业等,不仅应具备优质安全黑木耳代料地栽的环境条件、投入品管理、栽培管理等相关技术,还应拥有熟悉相关术语、病虫害防治、包装储运等相关知识的技术团队,更重要的是熟知优质安全黑木耳生产的各项重要指标及注意事项。
(二)管理措施
遵循国家农业行业标准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 658—2015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及《DB22/T 1128-2018 绿色食品 黑木耳代料地栽技术规程》文件进行绿色食品黑木耳代料地栽生产过程。
(三)实施方案
1、本文件由吉林省市场管理厅批准发布,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监督实施。
2、该文件批准后,由制定单位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组织科研和参与制定的黑木耳产品销售企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宣传和贯彻实施。
九、预期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吉林省优质安全黑木耳栽培规模超过 33 亿袋,产值突破 130 亿元,但生产技术参差不齐、生产管理不规范、生产环境随意、接种及发菌场所药品使用混乱而且不安全,没有符合生产的优质安全黑木耳代料地栽技术规程标准,极大影响了吉林省优质安全黑木耳代料地栽的效果,通过制定和施行优质安全黑木耳代料地栽技术规程标准,规范优质安全 黑木耳代料地栽的环境条件、投入品管理、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生产出符合优质安全要求的黑木耳干品,提升吉林省优质安全 黑木耳产品的品牌形象(如2017年吉林省申报的长白山黑木耳地理标志)和知名度,进而提高吉林省黑木耳的高附加值、高利润、高市场占有率,《优质安全 黑木耳代料地栽技术规程》标准发布实施后,能够大大推动优质安全黑木耳产品的市场价格,按 500 kg/万袋干木耳的产量计算,33亿袋可产干木耳16.5 万吨,未进行产地环境及生产过程的要求,没达到优质安全标准的黑木耳,市场价格80元/kg,则产值为 132亿元;如果规范黑木耳生产环境及生产过程使其符合绿色食品要求,且按产品等级标准进行分级包装销售,则市场价格为 100 元/kg~120元/kg,产值为165亿元~198亿元。由此可见,由此产生的效益为 33 亿元~66 亿元。
2、社会效益
黑木耳是吉林省食用菌产业主栽品种,也是吉林省菌农增收致富的主要途径。发布实施《优质安全 黑木耳代料地栽技术规程》地方标准,提供黑木耳品质、提高黑木耳的市场价格、增加菌农收益,由此可以带动农民致富,解决下岗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3、生态效益
推进优质安全 黑木耳地栽技术规程标准,使黑木耳生产合理使用农药,减少黑木耳消费者体内的农药残留,有益身体健康。减少环境中的农药残留,保护生态环境。
十、参考标准和资料
1、GB/T 12728—2006 食用菌术语
2、GB 19169—2003 黑木耳菌种
3、GB/T 6192—2008 黑木耳
4、NY/T 391—2013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5、NY/T 393—2000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6、NY/T 528—2010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7、NY/T 658—2015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8、NY/T 749—2012 绿色食品 食用菌
9、NY/T 1056—200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10、NY/T 1276—2007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绿色食品 黑木耳代料地栽技术规程》标准修订小组
2020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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